小区业主微信群管理办法
一、为弘扬社会正气,创建和谐邻里,畅通业主沟通渠道,特设立本小区业主群。
二、因申请加入本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XX群;以此类推。
三、本群的群主由小区物业公司。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原群主继续担任群主至新的物业公司。
群主有义务管理本群,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引导群成员发表积极言论。
四、本群只对本小区业主开放,实行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
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的格式为:姓名-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群主提醒仍不改正的,群主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六、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七、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八、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九、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商业目的的除外。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一、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
有前款者,群主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
十二、每周安排一天为业主接待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群主有义务在业主接待日当天的8:30-12:00、13:00-17:30收集、记录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无法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在当天将收集的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小区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待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三、群主不定期在本群发布业物业管理的工作动态,增加业主对本小区物业工作的了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四、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五、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六、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中心申诉。
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不予受理。
十七、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所有。